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讼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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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志龙 律师
  • 2016-06-08

  摘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2.5%-200元。侵害人身权案件中一般情况:每件3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等。下面,本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一、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每件50元至500元

  2、1万元以下: 每件交纳50元

  3、1万元至50万元: 执行金额×1.5%-100元

  4、50万元至500万元: 执行金额×1%+2400元

  5、500万元至1000万元: 执行金额×0.5%+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 执行金额×0.1%+67400元

  三、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1000元至10万元:保全金额×1%+20元;

  3、10万至89.6万元:保全金额×0.5%+520元;

  4、89.6万元以上:5000元。

  四、离婚案件

  1、一般情况:2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

  1、一般情况:每件3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六、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50-100元。

  七、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八、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1、无争议金额的,每件8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九、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十、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十一、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100元。

  十二、申请支付令

  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三、申请公示催告

  每件交纳100元。

  十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十五、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十六、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80元。

  十七、不交纳诉讼费案件

  1、民事特别程序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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