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为了防止权利人反悔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一般会要求其填写相关的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该怎样写呢?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鉴于:上海**公司(弃权股东)为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六十五(65%)的股份。
北京**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三十五(35%)的股份。
2004年*月*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同意并形成决议,北京**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方)向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三十五(35%)的股份。
上海**公司(弃权股东)在此声明:
1.本公司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目标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消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反悔。
3.本公司同意就出让相关事宜对《北京**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上海**公司(弃权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本人 (身份证号码: ) 于20xx年 月 日与出租人 签定了《 》(合同编号: )[A1] 租赁了位于 单位物业。
本人承诺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物业的权利。如因本人主张上述权利而使出租人 _ 无法顺利将该物业合法转让给第三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