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当一部分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开车门时不注意后来车辆引起的,我国法律规定了营运车辆的司机要提醒乘客开车门的时候要注意后来车辆,乘客也有小心谨慎的义务,否则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责任。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营运车辆在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驾驶人不仅仅要选择安全地带,而且还要提醒乘客开车门注意后方来车来人,司机可以从后视镜观察,也可以扭头查看。如果司机未履行义务,司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乘客无论是开哪一侧的车门,都一定要慢,切忌一下子打开整扇车门,最好是先开一个小门缝,确定后方没有来车来人,然后再打开车门下车。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若驾驶人和乘客都做到了,可开车门时还是发生意外了,那么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应该明确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事实上,因开车门不慎发生的意外事故频频发生。故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及乘车人在停车时打开车门前,务必要先观察一下周围环境,例如后方有无来车,不要盲目打开车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