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例汽车买卖合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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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志龙 律师
  • 2016-11-23

  江西首例汽车买卖合同出台,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在制定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平等”的原则,广泛征求了有关行业协会、汽车销售企业和消费者意见。历经三年,出台了《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范本。

  范本内容更翔实

  对于汽车质量,《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范本指出,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表明的标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商品,并且在上牌照时,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环保等部门的检测的汽车。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汽车在交付乙方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范本权责更分明

  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范本的启用,对于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汽车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推进我省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对于江西车市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明确了经营者售后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责任,要求按国家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汽车销售方应全面尽到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在购车交易中,不少经营者在售后“三包”(修理、更换、退货)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各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三包”标准各不相同,且大多只承诺包修,该更换、退货的,不及时予以更换或退货。《汽车买卖合同》中明确了经营者售后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要求按国家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汽车销售方应全面尽到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在违约责任条款方面,明确了谁违约谁担责。经营者违约须支付违约金。同时,又突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前在签订购车合同时,经营者提供的合同,往往只明确了消费者的违约责任,而没有写明经营者的违约责任,认为该行为有失公平性。此后,《汽车买卖合同》在违约责任条款方面,突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汽车买卖合同》中第六条违约责任中,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在不同的违约情况下所要担负的责任,消费者可以此作为追偿根据,保障自己的消费权益。

  3、省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此后,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有权要求经营者与自己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如经营者不使用《汽车买卖合同》,在未经省工商局审核备案情形下签订购车合同,一旦发生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省工商局将对经营者予以重罚。

  此外,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内容丰富,简明、细化、实用。整个文本8条27款,包含了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内容,同时又充分考虑了汽车销售行业的特殊性,对实践中容易发生纠纷的“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更加细化,进一步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范本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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