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还钱,撤销候选人资格!
  • 浙江法院新闻网
  • 钱志龙 律师
  • 2016-12-20

前几天,遂昌人刘某匆匆忙忙赶到遂昌县法院,主动交了5万元,他身上拖了8年的执行案子也因此了结。原来,刘某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被推选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但在资格审查中却被发现尚有法院执行案件未履行。眼看着将因此失去候选人资格,刘某赶紧到法院履行义务。

  今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借着换届选举的机会,我省多地法院开展了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活动,力争破解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问题。

  李某为遂昌某政府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15年前,李某为朋友担保,向银行贷款7万元。到期后,朋友还不上,作为担保人,李某也成了被执行人。15年过去,李某自己都忘了有这回事。近期,遂昌法院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李某作为政协委员候选人,还有未结的执行案子在身,及时联系到李某。第二天,李某便到法院履行了欠款7万元。

  截至目前,遂昌法院共审查人员名单85批次2858人,发现42名换届选举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审查出“有问题”的候选人后,遂昌法院将名单整理成册,专人逐个打电话通知,告知候选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同时,邀请相关部门、乡镇党委配合,敦促其主动履行,以免对选举产生影响。经过敦促,其中17名代表或委员候选人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标的150余万元。

  据了解,遂昌法院会同县纪委、组织部、人大、政协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敦促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通知》,要求县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对本单位、部门涉案人员敦促其一个月之内履行法律义务。

  为破解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瓶颈,全省各地法院利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两代表一委员”换届选举的契机,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落实“一票否决”制。温州法院还建立起涉特殊主体数据库,自主开发身份比对软件,对自2011年以来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进行梳理、统计和分析。对已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的特殊主体被执行人,采取“先礼后兵”的方式,敦促其到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在今年的县市区人大、政协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中(包括乡镇人大),温州法院共审查了41批次2685人,审查中发现换届选举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共59人,经反馈后否定了52人的候选人资格。同时,促使11人为保证候选人资格主动履行或和解,涉及金额382万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