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大字报”骂朋友包“小三”,只是“夸张”手法?
  • 浙江法院新闻网
  • 钱志龙 律师
  • 2017-02-10

和气生财。可王某和徐某这对好朋友,却因为合伙开酒吧的事,关系越闹越僵,最后闹到了法庭上。

  王某和徐某都是临海人,几年前,两人在上海一起投资了一家酒吧,但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再后来酒吧就倒闭了。两个好朋友之间也因此出现了嫌隙。

  2016年4月初的一天凌晨,徐某找来三个人将78张“大字报”贴到了王某家门口。这些“大字报”上写道,“王某在外合伙经营酒吧,到分红时却独霸了股份,还找流氓打其他股东,而他拿着这些钱却包养了几十个‘小三’,给‘小三’投资”。文字末尾贴着王某本人照片,还配上一句“希望广大村民看到此告示,相互转告,让大家了解此人的真实面目”。

  王某看到这些“大字报”,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随后对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

  当时正值清明节,回乡祭祖的村民很多,这些“大字报”引起了村民围观,议论纷纷。王某咽不下这口怨气,又将徐某告到了法院,要求他赔礼道歉。

  庭审中,徐某觉得自己也有委屈,他说,当时和王某合伙开酒吧,都是王某一个人说了算,生意出现亏损后,王某没经过徐某和其他股东同意,也没有结算账目,就把酒吧给转让出去了。徐某找王某理论,却被王某雇的人殴打。徐某认为,自己写的内容是有根据的,只不过“包养了几十个小三”是“夸张”手法而已。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和徐某发生纠纷,徐某作为合伙人,在主张权益过程中没有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反而用贴“大字报”的形式出气,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王某的名誉,因此法院判决徐某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王某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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