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公司老板宣称投资香飘飘奶茶
  • 浙江法院新闻网
  • 钱志龙 律师
  • 2017-03-30

 “我们公司是做香飘飘奶茶的,产品供不应求,利润高达30%以上,现在计划扩大再生产,要采购机器设备,需要大家的投资。”在衢州市某高档酒店的现场推介会上,一家名为衢州湟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湟厨公司)的老板在台上侃侃而谈,“投资以公司借款的形式,月利息2.5分,多投多赚,每月结算”。

  这样的现场推介会,湟厨公司先后在不同的酒店举办了3次,形式大同小异,60余人先后投资,总额超过103万元。然而,当这些投资者想再到公司拿利息和本金时,原来有20多人的办公室却人去楼空。

  近日,衢州中院二审最终认定湟厨公司老板白某某集资诈骗罪名成立,维持一审对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万元的判决。

  投资者黄先生说,2015年7月,他曾抱着看一看的心态去参加了湟厨公司举办的一次推介会。现场气氛很热烈,不仅发放酱油、挂面、大米、抽纸等礼品,还组织“踩气球”夺奖金趣味活动。最“鼓舞人心”的是,公司的“丁总”在现场对前一个月投资人的利息进行一对一结算,在台上念一个名字,就拿一个装着现金的信封交给相应的投资人。

  黄先生一心动,立马投资了1万元,期限为6个月。当时他就拿到优惠返现100元,实际交到湟厨公司的是9900元,然后与公司签订了项目借款合同书、拿了收款收据。后来,在两次推介会上,黄先生都如期拿到了各250元的现金利息。

  这些投资人中,也有人表示过怀疑。邢女士一开始觉得“钱没那么好赚”,但“丁总”解释说,公司原来有间厂房被征用了,本来赔偿800万元的,现在只赔了200万元,这才导致资金周转不开,所以来集资,他还给了邢女士一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保证。

  邢女士这下相信了他,“丁总”还特意雇了辆出租车,叫一个女员工陪她去银行取了5万元,然后到公司租用的衢州市西区某高档写字楼里签合同。

  投资人王先生在朋友劝说下,意识到这样的投资行为风险太大,到湟厨公司要求退钱。但他被告知须扣除10%的违约金,过两天再去拿钱。然而,2015年8月15日王先生再去公司的时候,发现这家公司空空荡荡了。

  警方收到多位投资人的报警。2016年1月12日,这位“丁总”在潜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抓获归案。2016年11月8日,衢州市柯城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他提起公诉。

  “丁总”其实叫白某某,2013年曾成立过一家生产辣条的公司,2015年注册成立湟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柯城法院一审认为,白某某冒用丁某身份,负责公司地点的租赁、办公用品的采购、公司的日常管理及人员的分工,在公司开推介会时充当主持人角色,向被害人详细介绍利息、分红的计算方式、方法,极力鼓动被害人投资,具有集资诈骗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万元;责令白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白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衢州中院二审认定,白某某通过雇佣的员工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发放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虚构为投资香飘飘奶茶生产融资的事实,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进行“借款”,其实质就是非法集资。最终,衢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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