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当我们要购买房屋的时候,就需要和对方签订购房合同。原则上,在交易的过程中,合同双方在签订前都会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即使这样,也难免会出现在重大误解下订立合同。那么当买房在发现购房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时,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者撤销合同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相关内容。
购房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时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者撤销合同吗?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重大误解的表现形式: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这类合同多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而造成的,从而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2)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如果仅仅是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同时,对订约动机的判断错误也不应构成重大误解。
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误解,并导致了合同的订立;同时,误解还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 ,既要考虑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又要考虑因此给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同一旦履行,将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4)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或合同条件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这种误解 ,当事人将不会订立合同或虽订立合同但合同的条件将发生重大改变。与合同订立和合同条件无因果关系的误解,不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
通过上述的内容,我们知道了如果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当事人是有权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者撤销合同。通常合同是用来约定合同双方所履行的责任与义务,而为了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在签订前都必须了解当中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