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出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 网络
  • 钱志龙 律师
  • 2017-05-22

  搭车可以分为好意搭乘与付费搭乘。但要是在搭乘的情况下,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也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那么搭车出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搭车出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好意同乘”的情况是较为复杂的,一种情况就是我们的驾驶人员具有过错,对事故具有全部的责任,那他依法侵权责任,承担全部的责任这是于法有据的。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造成事故的责任恰恰是由于搭乘者的过错所造成的,那反过来讲,搭乘者就成了侵权方,他的损害要自己来承担。甚至于驾驶员的人身和财产上的损害要由他来承担。

  第三种情况,就是我们的搭乘者和驾驶员同样具有过错,那么在现实社会当中,往往法院会依据过错责任的大与小来合理分配的责任。

  二、怎样主张赔偿

  机动车的搭乘者可否主张损害赔偿,要区分搭乘者的善意或恶意,其判断标准为是否经过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同意。

  如果搭乘者在驾驶人不知悉也不可能知悉的情况下搭乘,如利用非正常手段进入货车车厢而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这种情况下搭乘者是恶意的,机动车的所有人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经驾驶人同意免费搭乘车辆的,搭乘者就是好意同乘人。好意同乘绝不意味着乘车人甘愿承担风险,不能认为好意同乘者放弃遭受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权利,驾驶员也不能因为好意同乘人是无偿搭车而随意置好意同乘者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好意同乘不能作为驾驶员和车主免责的根据。对于这种情况的搭乘人仍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一般不能够要求全部赔偿,具体规则可以参照前面关于好意同乘的规则处理。善意搭乘人包括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由于付费搭车的情况比较简单,在此我们就只给大家讨论一下好意搭车出事故的时候,具体对事故责任的划分。此时若驾驶人员具有过错的话,需要对事故承担全责的,那么对同乘人员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而在其他不同的情况下,实际的处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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