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也是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经济犯罪。在路上捡到他人遗失的钱包,没有将钱包交还给失主,而将钱包据为己有,这就有可能成立侵占罪。那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呢?当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的具体内容。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具体如下:
1、侵占罪的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两种:
(1)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2)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2、立案标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3、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综上,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司法解释规定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以1万为起点。计算财物价值有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