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转有期徒刑的最高服刑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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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志龙 律师
  • 2018-04-15

  生活中,我国法律规定对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基本上不会一辈子坐牢。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且满足条件,从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是可以被减刑,那么,一般无期徒刑转有期徒刑的最高服刑期限为多久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的最高期限

  至于减刑的幅度还要结合罪犯实际的表现来确定,但一般情况下每次减刑都是减刑一年。而如果从无期徒刑直接减刑为有期徒刑的话,一般是20年或者25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因为 澳门刑法典第三十九条 规定不得设死刑,亦不得设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或保安处分,所以澳门的徒刑就类似中华民国及中国大陆的有期徒刑。澳门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

  1、徒刑之刑期一般最低为一个月,最高为二十五年。

  2、在例外情况下,法律为徒刑所规定之最高限度得达至三十年。

  3、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逾上款所指之最高限度。

  二、无期徒刑减刑要符合什么条件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

  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

  绝对减刑也叫应当减刑,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的裁定之前,罪犯应当在监狱中积极表现,争取机会。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无期徒刑减刑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减刑的幅度还要结合罪犯实际的表现来确定,一般每次减刑都是减刑一年,如果从无期徒刑直接减刑为有期徒刑的话,一般是20年或者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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