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对侵害人的权利和利益,我国设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被侵害者的权利。如果受害者因为受到侵害而导致身体出现了伤残的情况,就可能会影响正常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对被害者非常不利,因此被害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那么,伤残司法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二、 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伤残司法鉴定的条件和伤残鉴定的内容,如果被害者受到侵害以后身体出现了伤残的情形,那么最好就尽快请带好相关的材料前往有关部门申请伤残司法鉴定,鉴定通过以后,被侵害人才能够持有伤残鉴定向侵害人索要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