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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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志龙 律师
  • 2018-10-01

  我国刑法既规定了危险驾驶罪,还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虽然都是涉及机动车辆的犯罪,但是实践中还是有些人分辨不清这两者,那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有哪些?危险驾驶罪怎么变成交通肇事罪?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1、主体和客体: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与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不完全相同,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是非交通运输人员。所谓交通运输人员,一般是指专门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的专业人员,以及与保障交通运输活动安全运行具有直接关系的专业人员。

  2、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客体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所以“公共安全”是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同类客体。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有人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路、水上和城市交通运输安全。从理论上来说,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客体是完全相同的。

  3、犯罪主观

  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的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4、行为方式

  危险驾驶罪包括醉酒驾驶和追逐竟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怎么变成交通肇事罪

  1、主要看客观方面是否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即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且这个危害并不要求是现实性的危害,只要"足以造成"即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但要注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故意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也很重要。(这是一个兜底性罪名,适用时需要排除放火、决水、投毒等特定方式,而且需要具有相当的危险性)。

  2、交通肇事罪的单纯的过失犯,即不以危险驾驶罪为前提的交通肇事罪。(如未取得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死亡的)。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交通肇事罪,即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过失造成他人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结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还是很大的的,要注意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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