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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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志龙 律师
  • 2018-12-02

  盗窃罪也是刑法所规定的的一种罪名,有些盗窃犯是单独行动,也有些盗窃犯是有着团伙,分工明确,进行盗窃,那么盗窃中对于共同犯罪是怎么认定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盗窃共同犯罪的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盗窃罪定义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盗窃共同犯罪的认定

  在行为人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其他人在犯罪之前起到了教唆行为人盗窃或者在行为人盗窃的过程中起了提供工具、望风等作用的,都可以认定属于盗窃罪的帮助犯。

  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第一,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本案中,祝某等人盗割电信通信电缆线涉案金额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属于犯罪行为。

  第二,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形成一个互相配合的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按照共同犯罪的分工,共同犯罪行为表现为四种方式,即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与帮助行为。

  第三,共同实施的犯罪是结果犯时,在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每一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共同犯罪处理

  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⑴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⑵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⑶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盗窃共同犯罪的认定的相关内容。在盗窃共同犯罪中,也是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形来进行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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