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时间,“地下钱庄”累积交易达200亿元
  • 浙江法院新闻网
  • 钱志龙 律师
  • 2018-12-07

 一个由“黄牛”“跑腿”“中间商”组成的非法买卖外币的“地下钱庄”组织,遍布温州、青田、广州等地,每天交易金额达4000万元以上。2个月不到,仅在青田一地就累计非法交易12.2亿元。一年多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累积交易金额高达200亿元。近日,青田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林某、马某等19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受审。

  2016年10月初,青田公安民警在对当地金融机构日常巡查中得知,某银行一客户的银行账户在1个月内,有将近1个亿的交易资金往来。这个银行账户的开户人是31岁的青田本地人杨某,名下没有公司、企业,平时在服装厂打工,住在青田县城的一个老旧小区里。

  种种迹象表明,杨某的资金流与他的身份不符。警方查询杨某账户的交易明细及账户余额后,发现这个账户虽然短期内有巨额资金进出,但查账单时,上面的余额却为零元。随着警方对杨某的外围布控、对杨某的背景身份等信息的核实,警方发现杨某账户资金的交易模式与汇兑型“地下钱庄”非常相似,推断他极有可能正在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

  随着调查的深入,叶某夫妇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警方发现,杨某的账户有过几笔到银行柜台提现的记录,经过对交易凭单和柜台监控视频的查询,来取钱的正是这对夫妻,而叶某的妻子杨某某与杨某是亲戚关系。经查,叶某和杨某某于2013年2月因非法买卖外汇,被青田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警方推断,杨某的银行账户实际使用者很可能就是叶某夫妇。

  警方发现,叶某夫妻几乎每天都在青田县城闹市区等地,与一些市民有外汇资金往来,一旦聚集到大量外汇,两人便开车前往温州龙湾机场与人进行对接。对接中,两人都拎着行李箱,每次都是特定的两个人接过行李箱。

  不久,一个涉及青田、温州、广州等地,人员众多、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该团伙成员从广大散户也就是市民手里,以高于银行当日行情的汇率收取欧元、美元等外汇。这类人被称为“黄牛”,当“黄牛”聚集了大量外汇后,就会装进行李箱,统一送到温州龙湾机场,与两个人进行对接,这两人就是“跑腿”的甘肃人王某和马某。他们拿到行李箱后,当天就从温州飞到广州,将钱交给他们的上家广州人林某处,林某作为“中间商”将资金流向境外。一年多时间里,该团伙每天交易金额达4000万元以上,累积交易金额高达200亿元。

  法官介绍,根据刑法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买卖外汇20万美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涉嫌非法经营罪。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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