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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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志龙 律师
  • 2018-12-28

  我们知道《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2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期限则一般为6个月。而要是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该怎么处理呢?是不是就直接释放被监视居住人?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二、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清楚的知道要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则办案机关应该及时做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违法,此时是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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