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执行期间怀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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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志龙 律师
  • 2019-01-14

  我国刑法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会再次犯罪的,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一般都会适用缓刑,因为缓刑是在监外执行的,所以有些妇女可能会在执行期间怀孕,那么缓刑执行期间怀孕如何处理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缓刑的特点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考验期间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三、缓刑执行期间怀孕如何处理

  被判处缓刑的罪犯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如果怀孕了是否还要进行呢?孕妇也必须服从常规的社区矫正管理。汇报、集中学习、公益劳动,一样不能少。社区矫正就是让你在司法所管理下,这个社会环境大监狱里服刑的。例如,我国法律规定孕妇可以不判处死刑,但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生小孩也必须在监狱里生。

  综上所述,缓刑期间如果怀孕也是一样要进行社区矫正的,也要受到一定的自由限制,如果在怀孕后又继续犯了新罪,那么缓刑也会被取消,将继续在监狱执行有期徒刑,所以由此看来缓刑制度对孕妇没有特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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