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考察缓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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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志龙 律师
  • 2020-02-17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其实是一个可以不用坐牢的机会,在缓刑期间认真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配合司法机关考察,那么就有机会不用坐牢,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撤销缓刑,严重的还有可能执行原判刑罚。如何考察缓刑犯?缓刑的考验期有多长?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如何考察缓刑犯

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给予方针政策上的指导。配合考察的单位和基层组织除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外,还应认真地做好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和督促其自觉改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

  二、缓刑的考验期有多长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缓刑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如何考察缓刑犯问题的解答,以及其它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从上文可知,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缓刑犯在考验期内应当遵守各项缓刑规定,进行社区矫正,在社会上好好改造,否则的话就可能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希望上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不明请咨询钱志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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