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金额逾2亿的特大跨省传销案,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吴某某等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至11年,并处罚金13万元至50万元不等。 自2012年始,被告人吴某某创办“中国为民教育网”,以提供教育资源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一定价款购买该网站教育视频来获取加入资格。按378元、1890元、3780元、7560元分别对应银卡会员、金卡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的顺序分成等级,各级会员均可发展下线并据此获取奖金。该组织设置“服务奖”、“培育奖”、“对碰奖”等多种“奖励”模式,最高奖为“宝马”轿车一辆,以此诱导会员大量发展下线。不同等级会员享受相应的层级待遇和“奖励”计算方法。截至案发,该组织已发展会员十余万人,累计注册54万余单,案首吴某某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其余13名被告人均积极发展下线,为该组织发展多次参加培训、授课,或在相关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涉案金额几十万元至上亿元不等。 桃城区法院认为,吴某某等14名被告人以提供教育资源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教育视频”获取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今社会,传销行为屡禁不绝,究其原因,多为贪一时之利。不付出劳动,只是拉人头就能获取利益,引得许多人心动不已。尤其传销活动组织者通常会披上一层合法外衣,打着公益、惠民等旗号,蒙蔽参与者。使得许多参与者抱着“做好事”的心态,心安理得地将亲朋好友全部拉下水。当然,也有些人,是被传销组织承诺的快速致富迷了眼,迷了心,不管不顾地把远亲近邻全部“坑”了进去。当组织上层满载而“飞”时,底层必然损失惨重。而那些中下层的“小头目”们,不仅要面对亲朋的埋怨追索,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悔之晚矣。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擦亮双眼,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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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逾2亿网络传销案衡水宣判 案首获刑11年
来源:河北法院网作者:未知时间:2017-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