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炒股、做生意失利欠下巨额债务,男子陈某从情人处抢走2岁的亲生儿子,以4.4万元卖掉……昨天,温州鹿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陈某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刑。
34岁的陈某是泰顺人,2012年入赘到妻子家,两人的儿子跟着妻子姓。但陈某又在网上认识了江西人黄某,并发展为情人关系。
2014年6月,黄某为陈某生下一个儿子。陈某说,他和黄某的儿子出生后,生活费都是他支付的,在温州当地生小孩的费用很高,加上自己这些年经营火锅店、网吧、童装店失利,炒股亏损,民间借贷等等,加起来外债有300多万元,自己几乎没有能力偿还。
经济危机让陈某觉得走投无路。他通过一个领养孩子的QQ群,认识了一名外号叫“阿伟”的湖南人。对方称自己工作稳定,与妻子离婚后无法生育,想领养一个儿子。如果陈某肯把儿子给他,他会支付黄某当时生孩子时的费用、坐月子的费用等。
黄某知道此事后坚决反对,陈某一开始也打消了念头,但事情在去年10月15日发生了变化。陈某在公安阶段供述称,他得知妻子因为被人逼债受不了写遗书要自杀,坚定了他要卖掉儿子的决心。当天,他就与“阿伟”联系,约定以4.4万元的价格将儿子卖给“阿伟”。
同年10月17日,陈某不顾黄某阻拦,将儿子抱走,随后乘坐动车将儿子带至湖南,以孩子的叔叔自称,把儿子交托给“阿伟”。当晚,“阿伟”通过ATM机转账支付给陈某人民币4.4万元。
“我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让他过好的生活。”昨天在法庭上,陈某辩称说,他实在没有经济能力抚养这个儿子。当公诉人询问陈某,既然是想要给孩子找个好人家,为什么要收对方的钱时,陈某回答:“不收钱,就不知道对方家庭情况如何了。”
经查明,陈某收到卖儿子的4.4万元之后,将其中2.3万元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妻子用于还债,用2500元偿还信用卡卡债,另外取了部分现金自用,至案发,卡里面还剩1万余元。
陈某带走儿子后,黄某立即向警方报警。2016年10月22日,孩子被解救,警方将孩子送到妈妈身边。
“现在孩子回来了,只要孩子过得好就可以。”陈某轻声说。
法院认为陈某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