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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和护理依赖鉴定是否相同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7-09-05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为了能够进一步确定事故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往往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的等级之后才能为赔偿争取更多的底气,很多人对于鉴定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和护理依赖鉴定一样吗?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和护理依赖鉴定一样吗?

  护理依赖鉴定属于独立的鉴定程序,人身伤残鉴定附带的护理期鉴定属于从属性鉴定。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于2008年12月11日由公安部发布,2009年1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躯体伤残者和精神障碍者,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评定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因人为伤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残、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国家和其他行业已有规定的,执行其相关规定。”可见,目前除工伤之外的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如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以ga/t800-2008为评定标准。

  哪些受伤者需要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1)躯体残疾者及其护理依赖程度

  指进食、床上活动、穿衣、修饰、洗澡、床椅转移、行走、小便始末、大便始末、用厕等十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中有部分项目需要他人帮助、协助、扶助才能完成的,构成护理依赖,需要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00分。按规定的评分标准:

  总分值在61分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为不需要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60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程度:

  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2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2)精神障碍者及其护理依赖程度

  指进食、修饰、更衣、理发、洗澡、剪指甲、整理个人卫生、小便始末、大便始末、外出行走、睡眠、服药、使用日常生活用具、乘车等十二项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中有部分项目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帮助才能完成的,构成护理依赖,需要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20分。按规定的评分标准:

  总分值在81分以上,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为不需要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80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程度:

  总分值在80分~6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4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3)精神障碍者存在安全问题及其护理依赖程度

  适用于精神障碍者有造成自身、他人和公众安全危险的情况。

  安全问题是指可能发生:自杀;自伤;打人;毁物;出走丢失;其他可造成自身、他人和公众安全危险的情况。

  精神障碍者经常有上述安全问题项目中1项以上,经治疗无明显改善,且时间持续一年以上为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和护理依赖鉴定一样吗?一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就能够确定具体的赔偿费用了,至于后续的护理鉴定则会结合时间情况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