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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7-10-31

  交通事故发生后警方也进行了责任的认定,分出了主要责任者、事故的原因等等,但这个认定书可能会影响到其中一方当事人的权益,他就会觉得事故认定不准确,那么,什么条件下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什么条件下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1、必须提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予以受理的首要条件。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当事人不能既无事实依据,又无任何正当理由,主观地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当,要求重新认定。事实是否成立,理由是否正当,由重新认定机关审查认定。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必须在法定的15日期限内申请。

  4、重新认定的机关: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由区(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作出,重新认定机关为该地(市)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

  5、重新认定只有一次。重新认定决定是对该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决定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请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中的重伤如何界定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

  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重伤包括:

  (一)、肢体残废

  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二)、容貌毁损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三)、丧失听觉

  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四)、丧失视觉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

  (五)、丧失其他器官功能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

  什么条件下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对于事故责任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是可以去要求重新申请,但如果重新认定结果维持不变,那么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就要依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