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审理结束之后的处理结果的法律文书。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判决书中的内容诉讼当事人应执行,如果当事人拒绝执行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强制执行。但判决书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在一定时限后如果仍未执行就会失效。那判决书不执行几年失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判决书不执行几年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判决书生效的时间
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有不同。
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
三、不执行判决的后果
1、如果一个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没有强制力保障的判决只是一张废纸,司法的权威得不到体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是法院必须受理也必须执行的。
2、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于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罚是对一个公民最严厉的惩罚,一旦受过刑事处罚,一些职业和行业将无法再从事,在其他方面也会受到诸多限制。
3、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
4、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失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这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将无法申请贷款,无法参与招投标,无法申请政府资金等等,在生活和工作上收到极大限制。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被执行人将无法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不得出国出境;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执行难的确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很多当事人由于判决得不到执行失去对司法的信心,很多老赖也自以为逃避掉惩罚非常得意,但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法制建设的重视,执行问题也得到更多的关注,作为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生效判决的执行必将日益加强而不是相反。希望参与诉讼的各方当事人,都能尊重和重视司法权威,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而不应心存侥幸,否则,当年你自以为已经躲过的一个判决,会在你人生最关键的时候成为压垮你的最后一根稻草。
判决书不执行几年失效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在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之后,如果其中一方拒绝改造判决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其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的期限只有两年,如果超过两年该判决书仍未执行的,当事人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不会再受理相关请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