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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早熟的幼女构成犯罪吗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1-31

  近年来,性侵儿童事件接连不断日益严重。儿童早熟现象也呈现出一定的趋势,早熟影不影响强奸幼女的认定,都值得儿童自身、家长、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关注。小编为您整理总结如下。

  如何定罪强奸幼女,它虽并入强奸罪,但与强奸罪仍有一定的界限。关于奸淫幼女,刑法及司法解释都有相关规定。幼女因早熟而遭受性侵的行为应不应该定性为强奸幼女,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一、何谓奸淫幼女

  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幼女罪均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

  二、奸淫幼女相关规定

  1、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男子,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属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形。

  2、已满16周岁的男子,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判处无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死刑或者极刑。

  三、早熟的辩解不影响幼女的认定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2、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3、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因此,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若幼女不满十二周岁,无论幼女是否隐瞒年龄,行为人与其发生性关系都应当认定为强奸罪。即使被害人身体发育、言谈举止等呈早熟特征,行为人亦辩称其误认被害人已满十四周岁,也不应采信其辩解。

  幼女因早熟遭受性侵的行为应该定性为强奸幼女,即幼女因早熟遭性侵能够定罪,早熟的辩解不影响幼女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