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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合同一方构成迟延履行的方法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4-26

  现实生活中,人们进行交易的时候一般都需要签订合同,而合同里面列举的条款内容就涉及到双方的履行责任义务,对此有人会问如何判断合同一方构成迟延履行呢?下面就由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判断合同一方构成迟延履行的方法

  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可区分确定期限、不确定期限和履行期限不明确三种情形:

  (一)有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的届满是指履行期限的最后时间的来临。上述原则,存在例外:

  1、关于往取债务,即由债权人到债务人的住所请求债务履行的债务。依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除给付货币的债务和交付不动产的债务之外,“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债权人不去催收,债务人并不因履行期限的经过而陷于迟延。

  2、其他以债权人的协助为必要的债务,比如债务人交付标的物需要债权人受领的情形。对于此类债务,即使存在确定的期限,倘若债权人没有到债务人所在地催收债务,或者债权人作出必要的协助,债务履行期限地经过,亦不使债务人陷于迟延。

  3、票据债权人行使票据债权只有一种法定的方式,即向债务人“提示”票据。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或其住所进行(票据法第16条)。债权到期而债务人不提示,不生债务人延迟问题。

  (二)合同有不确定期限的,比如约定某人死亡之日给付某物。

  我国法律欠缺明文规定,原则上自债权人通知或债务人知道期限到来时起,发生履行延迟;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履行其债务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宽限期)的,可以存在例外。

  (三)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但须给债务人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准备时间届满以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则构成延迟履行。催告是此种场合使债务人负迟延责任的必要条件。

  以上所提及的内容就是有关判断合同一方构成迟延履行的方法,相信这在您可能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会给您提供一定的帮助,从中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