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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双赢”实际上隐患无穷

来源:浙江法院新闻网作者:未知时间:2018-05-05

台州曾被称为“中国中小型船舶生产基地”。10年前是台州造船业的黄金年代,那时民间资本纷纷集众投资、借巨款投资造船,不少银行、金融企业也千方百计把钱融贷给船企。但辉煌过后,却是异常的暗淡。浙江勤丰海运有限公司的起起落落便是台州船运市场的缩影。昨天,宁波海事法院通报了近年来该院对勤丰系列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这家老牌船企十几年来涉及259起案件,其中大量都是挂靠船舶引发的纠纷。

  勤丰公司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在航运经济扩张阶段,企业运力从成立之初的6000多载重吨扩大至2013年11月的40多万载重吨,网络覆盖国内沿海及长江下游各主要港口。

  后来,随着航运市场持续低迷,涉及勤丰公司的大量纠纷开始进入法院。从2010年起,宁波海事法院共受理涉勤丰公司的各类诉讼、特别程序案件达259件。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邬先江介绍,这批系列案件经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有109件,但其中涉勤丰公司本身债权债务的只有7件,其余均是挂靠船舶的债务纠纷。

  这些挂靠船舶所有权虽然登记100%属于勤丰公司,但实际上均属于众多个人小股东所有,每条船都有几十人、上百人,多的甚至几百人的小船东。在船舶拍卖执行过程中,各船的实际所有人频频提出异议,屡屡采取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确权诉讼、再审等所有能运用的法律程序来寻求救济。

  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庭长史红萍介绍,挂靠经营一旦出现纠纷,牵涉面广,追究责任难,安全隐患多。勤丰公司的涉案船舶拍卖后,移交手续成了一件头痛的事。2017年9月7日,“勤丰208”轮移交受阻,宁波海事法院会同台州市两级法院、公安、边防、海事等16家单位,动用约500名执法力量,对已经被司法拍卖的“勤丰208”轮实施强制交付。

  为了帮助勤丰公司走出困境,宁波海事法院采取了差别化处理方式,对勤丰公司的挂靠船舶分别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了依法处置与鼓励兼并重组相结合的方式。史红萍介绍,对无生产能力的“勤丰1”“勤丰88”“勤丰180”“勤丰208”轮,法院直接拍卖变现;对“勤丰219”轮,法院协调银行提供保函,然后解除对船舶的扣押让船出海继续生产,所有船员工资案件在保函中全额偿付;对“勤丰9”轮达成执行和解,由办案法官引入第三人代为支付借款及利息2280万元……到目前为止,法院通过对多艘船舶的依法有效处置,已减化勤丰公司20余万载重吨运力。

  法官说法:

  船舶挂靠是未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个体运输经营户或企业作为挂靠人,与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航运企业签订挂靠代管协议,将自己所有的船舶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登记在被挂靠人名下,以其名义从事运输活动的船舶经营方式。

  船舶挂靠从表面看“双赢”,挂靠人通过船舶挂靠可以进入航运市场谋取利润,而被挂靠的企业几乎不用付出劳动就可以定期向挂靠人收取一定的挂靠费,但实际上隐患无穷。个体运输船舶挂靠经营,一直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项整顿和重点规范的对象。

  台州地区船舶挂靠为普遍现象,延伸引发出大量海事类纠纷。纠纷发生后,究竟谁来承担责任、何时适用连带责任等,在审判实践和执行过程中争议较大。在勤丰系列船舶的执行过程中,就地存在这些突出问题。建议在船舶经营过程中,合伙人及背后的民间资本投资应保持理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