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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的概念、构成要件、方式是什么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6-26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警方一举打掉一个将毒品包装成茶饼从云南贩运到重庆的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毒品约4公斤。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贩卖毒品罪该怎么处罚?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贩卖毒品罪的相关内容。

  行为人周某找到在云南做茶叶生意的彭某,利用彭某茶商的正当身份进行运毒。据侦查,彭某此次销售的茶罐中共有三块绿茶,周某和彭某将中间的茶饼换成毒品,用茶叶饼的外形掩藏毒品的形态,同时茶叶的茶香也能一定程度掩盖毒品的味道。小编为您整理了贩卖毒品罪的概念、构成要件、方式等相关内容。

  (一)贩卖毒品罪的概念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二)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

  3、客观方面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三)贩卖毒品的方式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上文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贩卖毒品罪的概念、构成要件、方式等相关内容。根据贩卖毒品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周某利用彭某茶商的正当身份进行运毒,用茶叶饼的外形掩藏毒品的形态,同时茶叶的茶香也能一定程度掩盖毒品的味道,构成了贩卖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