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和合同义务转让。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这两个名词,那么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一起具体的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权利转让?什么是合同义务转让?合同权利转让和合同义务转让的要件又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权利转让和合同义务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
合同义务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连带地向债权人负责,叫作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各自按份负其责任,则按份之债的规则处理。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
1、须有有效存在的合同权利,且转让不改变该权利的内容。
合同权利的有效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无效或者已消灭的合同权利转让的,即为标的不能,转让合同无效。不过,已罹诉讼时效的合同权利尚有债务人清偿的可能,故可成为转让的对象。还有,因可以撤销的合同所生合同权利,在该合同被撤销之前,该合同权利仍为有效,故可成为转让的标的。
2、转让人与受让人须就合同权利的转让达成协议
转让合同权利为处分行为,因此让与人首先应有转让合同权利的权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让或受让合同权利的,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转让合同还必须符合其他有效要件,如存在无效原因时,合同无效;存在可撤销原因时,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它。
3、被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让与性
合同权利须具有让与性方可被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是被禁止转让的。
4、转让合同权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妥这些手续方能生效。
5、特殊情况:对有效的合同权利,应进行从宽解释,不要求该合同权利必须是充分有效的、完整的债权。
三、合同义务转让的要件
1、须有有效的合同义务的存在。
2、被移转的合同义务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权利人或者义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