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动岗位
工作岗位从朝九晚五变成三班倒是不是单位一方能说了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该由哪一方举证?劳动者小芳因不满工作调动被解除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争[更多]
-
员工离职后未能入职新单位引发纠纷
李先生原为公司总监。2015年5月,甲公司找其约谈入职该公司事宜,后李先生按甲公司要求向原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收到甲公司入职通知,后双方因试用期工资标准产生分歧[更多]
-
保健品宣传册印员工照片构成侵犯肖像权吗?
冷女士应聘成为一家保健品公司的员工负责向顾客推销保健品,不料入职后不久公司竟将其照片印成了宣传册,并标注为老中医。这让从未有过行医资质的冷女士颇为气愤,她多次要[更多]
-
60岁以上老人工作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吗?
张某的父亲老张在某地下停车场负责停车收费工作,去年在上夜班时不幸离世。因父亲在上班时间死亡,张某替父亲向停车场提出工伤申请,停车场却认为其与老张之间不存在劳动关[更多]
-
张贴圈划判决书侵犯名誉权?法院:被告行为使原告的社会评价度降低判令停止侵权
郑先生与尹先生(均为化名)之间有过一场名誉权纠纷的诉讼,被告尹先生败诉。败诉的尹先生在履行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随即将判决书张贴在小区内,郑先生认为,尹先生此举[更多]
-
离婚时,拿不到房子一方能得到多少补偿?
如今啊,一套房子动不动就上好几百万,无论是夫妻、兄弟姐妹、还是什么三姑六婆,只要能分一点房子的份额都要争取,都想要分多一点。尤其是夫妻之间,婚前一方用较低的价格[更多]
-
协议离婚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夫妻协议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事项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离婚后其中一方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情】原被告原为[更多]
-
冒名顶替结婚登记被判婚姻无效
婚姻法规定婚姻行为不得代理,而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办理,然而,现实中,有些人由于未达到结婚年龄而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以冒名顶替的手段骗取结婚证,这样的婚姻[更多]
-
答辩期满后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如何处理?
案情2016年10月19日,原告秦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江某某、白某某连带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江某某与白某某于2008年6月17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系夫[更多]
-
“经常居住地”应如何理解?
案情2016年6月20日,原告杨某某向被告雷某某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雷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被告雷某某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文书后在答辩[更多]
-
公司高管负有高额债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高管缺乏任职...
钱某身为基金公司高管,却因个人负有1,900万元债务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致使工商登记部门无法为其办理公司董事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据此解除了与钱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更多]
-
如何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公平原则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均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实际情况这一模糊化用语,实质上赋予了法官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而若无[更多]
-
《物权法解释(一)》中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思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物权法解释(一)》正式施行,其中对于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制度进行了细化,较之《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更为详实,为司法审判实务提[更多]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汽车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处置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对象是不动产,汽车作为物权法定的动产,不应认定为准不动产,参照适用该条规定。基本案情:原告蔡某与被[更多]
-
公共场所张贴身份信息是否必然构成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案情】原告蔡某原系被告南岸区弹子石某皮革厂工人。2015年10月18日,被告以蔡某未履行严格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超过三天为由作出违纪辞退通知书,并于次日通过保安[更多]
-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不一致,怎么办?
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属于企业管理的两大基础手段。规章制度是对劳动合同没有规定的事项进行的补充,但相互之间有可能存在重复或者冲突。此时,在企业管理中就会对同一事项的[更多]
-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二倍工资吗
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应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要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案例】宋某系某制帘公司职工,双方[更多]
-
浅析“微信”证据的法律适用
微信这种新兴传媒诞生后,凭借着其功能丰富、通讯便捷、操作简便,尤其主要是以手机为平台的突出优势,迅速成为人们交流信息、表达情感的重要平台。新兴媒体的大量使用随之[更多]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擅自赠与他人钱款妻子要求对方返还法院:赠与行为依法应确认无效
柳先生瞒着妻子林女士将数十万元钱款赠与梅女士,林女士发觉后将柳先生和梅女士告到法院,要求撤销两人之间的赠与行为,梅女士返还林女士相关钱款并偿付相应利息。长宁区法[更多]
-
妨害民事诉讼的各类强制措施
一、拘传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庭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拘传适用的条件:(一)必须[更多]